涉嫌售賣虛假MIRROR演唱會門票的被告蘇樂霖(20歲),報稱運輸工人,因於今年5月售賣相關門票,以及被發現時身上帶有另外4張虛假門票,被控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管有虛假文書兩項控罪。男子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陳慧敏判被告入獄5個月及向事主賠償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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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網上以1萬元2張價格售賣《MIRROR.WE.ARE LIVE CONCERT 2022》門票,5月8日在長沙灣地鐵站與買家交收時,遭買家揭穿門票屬偽造,被告隨即搶去買家6,500元後逃去,後遭途人截停。警方到場後在被告身上搜出6,000元及分別藏有2張假門票的2個信封。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有2項案底的被告年紀尚輕,犯案只為增加收入,滿足女友購物慾。而被告在犯案後遭工作了2個月的菜檔辭退,現只能做運輸散工,收入不穩。而且,無證據顯示假門票是由被告製作,加上被告認罪,希望法庭盡量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除涉案的假門票外,被告身上還有4張假門票,明顯是有預謀犯案。被告利用他人希望欣賞演唱會的心態犯案,涉案金額亦不少。而被告在離開懲教所後短短5個月再犯案,決定判監5個月,另需向事主賠償500元。
案件編號:WKCC 134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