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等4名成員,早前承認違《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今於區域法院判刑,其中前召集人王逸戰判囚36個月、時任秘書長陳枳森囚34月,發言人朱慧盈判囚30月,另一發言人黃沅琳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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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前,代表第三被告朱慧盈的律師指 ,早前朱同意教導所報告,但經深思熟慮後,希望法庭判她即時監禁而非教導所,認為監禁難以兼顧大學學業 ,並有確實刑期出獄後照顧祖母,冀法庭判處即時監禁。法官郭偉健指,現時會考慮案件為「情節較輕但接近嚴重」,並提醒被告判處監禁會留有案底,需考慮清楚。
4名被告為王逸戰(21歲)、陳枳森(21歲)、朱慧盈(19歲)及黃沅琳(20歲)。控罪指,4名被告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透過擺街站,召開記者會等方式呼籲他人對抗政權,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實施以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