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傳媒人、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高級講師譚蕙芸原訂今日(15日)下午到澳門出席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澳門傳協)舉辦的人物專訪工作坊,惟澳門保安當局以有強烈跡象顯示當事人「從事危害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活動」為由,拒絕其入境,譚現已回港。澳門傳協發聲明表示極度遺憾和強烈抗議:「人物專訪工作坊何來危及公共安全?」批評當局說辭荒謬,只憑單方面臆測濫用權力,「執法標準令人匪夷所思」,嚴重影響民間正常專業交流活動,敦促當局解釋法理依據。
聲明表示譚蕙芸去年曾經順利入境澳門,是次應澳門傳協邀請出席業界培訓活動,為「好好寫字人物專訪工作坊」主講。譚在今日早上約11時40分抵達澳門外港碼頭後被警員帶入房扣查半小時,最終治安警出入境事務廳以「公共安全」為由拒絕其入境。譚已乘坐下午1時30分航班返港。
澳門傳協指,假如當局對該活動有「公共安全」疑慮,歡迎直接向該會了解,該會非常樂意向當局詳細說明,亦表示有關工作坊的資訊早已於社交平台公開,「相信此類性質的活動是否真的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社會自有公論。」澳門傳協認為,當局以「公共安全」為名,實質濫用法律,著實令本澳居民憂慮基本自由及權利正被進一步削弱。該會敦促保安當局解釋引用澳門《內部保安綱要法》第17條1款4項的法理依據,以免令澳門作為國家的「金名片」形象受損。
根據澳門傳協社交專頁,該工作坊於2日發布宣傳,活動內容包括由譚蕙芸分享人物專訪提問技巧、視覺聽覺以外的新聞寫作、新聞道德討論:如何跟弱勢社群採訪等,對象為澳門傳協會員、新聞工作者、自由撰稿人及新聞系學生,活動名額25人。
翻查報道,過往不少民主派人士、傳媒工作者及參與過社運的市民均曾被澳門當局以公安為由拒絕入境。根據多名人士上載澳門出入境事務廳發出之「拒絕入境通知書」,多數引用澳門《內部保安綱要法》第17條1款4項,即「阻止對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或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或被視為涉嫌與包括國際恐怖主義在內的跨境犯罪有關的非本地居民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將其驅逐出境」,稱有「強烈跡象」顯示當事人「從事危害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活動」,因此拒絕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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