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宣佈,將由下周一(11日)零時起,暫停所有從事工商業活動的公司和場所的運作,但維持社會必要運作及居民生活所需的公司或場所就不受影響,直至7月18日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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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行政長官今日將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頒佈批示,要求所有從事工商業活動的公司、實體及場所,在7月11日零時至7月18日零時期間暫停營運。
不過,提供水電煤、電訊、公共交通、垃圾收集、酒店住宿、清潔衞生、物業管理、批發及運輸生活物資公司可繼續營運,而街市、超市、餐廳、飲料場所、藥房等必須繼續維持運作。經主管部門例外批准的公司、實體或場所,亦可繼續營運。
張永春表示,行政長官批示亦要求所有人員留在住所,因執行必要的工作、購買生活物資,又或其他緊急原因必須外出時須佩戴口罩,成年人須佩戴KN95或以上標準的口罩,未成年人不具備條件時可佩戴其他標準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