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4日)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及會議中表示,政府將訂立強制舉報虐兒個案機制,加強保護兒童方面。有議員指新機制設三級制或令業界無所適從,亦有議員質疑新機制下最高監禁3個月的刑罰阻嚇力不足,當局亦沒訂明新機制要求「合理時間內舉報」中的具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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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機制下,虐兒舉報分有3個級別,第一級為懷疑涉及嚴重傷害個案,相關人員有法律責任作舉報;第二級為鼓勵相關人員在察覺到可能有虐兒情況或風險時舉報;第三級為懷疑虐兒不成立,但個案有需要關注、跟進及轉介往其他適合的服務機構。條例草案將於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
當局建議新機制中的兒童,界定為18歲以下人士;而經常接觸兒童,其專業或工作受某種形式監管的從業員,包括社工、教師、護士、牙醫、各類醫療專業人員等列為強制舉報者。如強制舉報者發現兒童受到嚴重傷害、或有受嚴重傷害的迫切危機,包括身體虐待、性侵犯、心理虐待及疏忽照顧而未有舉報,最高可判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
實政圓桌田北辰及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均表示,被強制舉報的人士或對個案是否屬第一級感疑惑,議員周小松亦質疑會否造成被強制舉報人士因怕誤墮法網而出現濫報情況。議員楊永杰及郭玲麗則質疑機制令教職員增添壓力。孫玉菡表示,新機制下相信舉報數字會上升,但相信專業人士「真係專業人士」,不會濫報。他又認為教職員要分清管教及虐兒是兩回事,兒童成長過程或會「曳」,需要管教,但他相信在當局舉辦過的17場諮詢後,已能解業界憂慮。
另有議員質疑新機制罰則過輕,議員容海恩以法國為例,指當地類似法例中,知情不報人士最高可判5年監禁,又指知情不報者形同共犯。孫玉菡回應指,罰則是要與其他知情不報法例看齊,又指專業人士最擔心專業資格受監禁影響,即使只監禁1日,亦已是很大懲罰。
新機制未有訂明「合理時間內舉報」中的具體時間,孫玉菡指難以訂明,當局商討後決定採取原則性要求,而「合理時間」屬慣用字眼,已足夠令專業人士明白當留意到有虐兒情況便須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