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於2021年11月實施《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擴大「動物」的涵蓋範圍,規定司機若撞到貓和狗需停車及報案處理,但坊間仍有市民不時發現有貓狗伏屍於馬路。
環境及生態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陳克勤的提問時透露,由條例實施至本年1月31日,警務處共收到219宗車輛撞到指明動物的報告,其中54宗的肇事司機未有報案, 但僅有5宗案件被檢控,而部份案件則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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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指,警務處會按既定機制作出調查及跟進案件,如有充分證據,警務處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強調涉案人士誤解有關法律條文並不是免除法律責任的合理辯解。
至於會否在大帽山、荃錦公路等意外黑點加告示牌,以及安裝閉路電視,局方則稱漁護署及運輸署等有關部門,會繼續監察各區交通意外的情況,並在有需要時探討需要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