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昨日(4日)展開代號「蓄勢」行動,在旺角彌敦道兩單位搗破一個地下賭場,拘捕18人,檢獲兩部釣魚機、3張麻雀枱和2,700元現金和一批賭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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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深入調查和情報分析後,鎖定彌敦道兩個單位,並拘捕了1名35歲本地男子和1名39歲本地女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亦拘捕10名本地男子、1名內地男子及5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9至61歲,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