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聯同港島各警區警務人員及交通督導員,周四(13日)及五(14日)一連兩日打擊行人交通違例行為,主要針對胡亂過馬路,以確保行人安全。行動中,人員共發出 154 張傳票,主要涉及「行人不依交通燈號過馬路」,以及「在距離行人過路設施 15 米範圍內橫過馬路」的違例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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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會繼續針對各種行人或交通違例事項,定期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提醒各位市民,尤其是長者,切勿胡亂過馬路,應該使用合法過路設施橫過馬路,時刻遵守行人過路燈號及密切留意路面情況。
有網民周四(13日)於 Facebook 群組「全港店舖消息(開張/執笠)關注組」發文,表示多名警員及交通督導員於當日午飯時間,在中環滙豐總行大廈、太子大廈及皇后像廣場外一帶行人過路處執法,稱目測多名白領一族「中招」,位位盛惠 2,000 元「牛肉乾」罰款。亦有網民留言,稱灣仔菲林明道口同樣有多人「中招」。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規定,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若無合理辯解違反規例者,可處罰款 2,000 元。執法人員兩日發出 154 張傳票,以一張傳票罰款 2,000 元計算,罰款達 30.8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