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26日)公佈於大埔富善街一個樓上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麻雀賭檔,行動中拘捕11人,包括一名71歲姓蘇負責人,以及10名年齡介乎56至76歲的懷疑賭客。警方接獲3張電動麻雀枱、6副麻雀、3,740元現金等。11名被捕人士中9人被起訴,其中負責人被控經營賭博場所,另外8人則被控在賭博場所內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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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昨日(26日)下午約4時,搜查富善街一個樓上單位,拘捕10男1女,其中71歲的姓蘇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10人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蘇姓麻雀賭檔負責人和另外8名男子目前被起訴,案件則在9月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至於未被起訴的一男一女,則需於9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根據《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