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交通安全再度響起警號。警方今(24日)起展開全港性大型交通執法行動,針對不小心駕駛、超速及行人違規過馬路等高危行為,進行不定時、不定點執法,以遏止致命交通意外持續上升的趨勢。根據現行法例,行人若在交通燈控制下違規過馬路,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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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公佈數字,指去年本港共發生18,355宗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涉及23,659人,其中88人死亡,較前年下降8%,有42名行人於交通意外中死亡,按年下跌32%,交通意外死亡人數及行人死亡數字均創歷史新低。
今年首季(截至3月)全港共錄得21宗致命交通意外,造成23人喪生,按年上升約四成,當中7名死者為行人,6人為65歲或以上長者,顯示長者為高危群組。事故成因主要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橫過多條行車線、攝車罅或在大型車輛的盲點走出馬路,甚至攀越護欄或橫越中央分隔帶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