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打擊跨部門罪惡行動。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13日)聯同相關部門,於深水埗區進行跨部門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方。
警方指行動中,拘捕 11 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 31 至 61 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眾人正被扣留調查,入境處稍後將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 115 章《入境條例》第 38AA 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及監禁 3 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包括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罰款為 50 萬元及監禁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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