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16日)在多區一共拘捕12名男女,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當中包括7名男警。被捕人士被指於2017年至2024年清洗由犯罪活動所得的懷疑犯罪得益,涉案金額約1050萬元。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警員經深入調查後,今日上午分別在上水、粉嶺、屯門及葵涌區拘捕8名本地男子及4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8至68歲,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其中,年齡介乎28至39歲的7名被捕男子為警務人員。
該12名被捕人涉嫌在2017年至2024年期間利用22個銀行戶口清洗由犯罪活動所得的懷疑犯罪得益,涉案金額約1050萬元。有傳媒指,犯罪得益包括牽涉毒品案的違法行為。
此外,當中兩名警務人員再因將有關自住按揭樓宇於2019年至2024年期間出租,涉嫌「詐騙」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