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及電動車未合法化。將軍澳警區於4月26、27一連兩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警員在將軍澳海濱公園、唐賢街、唐俊街及康城路一帶共拘捕5名本地男子及一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32至56歲,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扣查3部電動滑板車及3部電動單車作進一步檢驗。
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單車預計最快今年年底合法化,現階段仍在研究立法中。警方重申,在非指定路段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將軍澳警區表示會繼續在區內進行類似的突擊行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