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陸振中,2022年與下屬在粉嶺熟食中心晚餐。陸振中被指3度帶一名女下屬到殘廁,並鎖起門摸其胸部、腰部再強吻她,又強逼她坐在廁板幫其口交。案發後1個月又涉嫌危險駕駛,並襲擊一名女子和兩名男子。案件今日(1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女事主供稱被告在分區猶如「山寨王」,而她只是一粒微塵,已盡力保護自己;事主又坦言「我都係一個女仔嚟㗎咋…雖然我係一個警察」,反問辯方律師「我可以點」。她又稱與前男友一起4年守身如玉,不接受亦不情願被告的侵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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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警察,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和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分別3度非禮X。辯方大律師鄭明斌繼續盤問事主X,以慢鏡形式播放兩次報稱非禮事件發生後,即6月23日凌晨粉嶺聯和墟街市及熟食中心的畫面。X指畫面可見,被告拍醒她後,她曾揮手示意拒絕,並望向督察蔡文浩,被告仍帶X往殘廁。
播放片段期間,辯方不斷追問細節,事主情緒激動、喘氣和大聲哭說「我當時係幾咁唔想去洗手間,但最尾好失望,講咗唔想去洗手間,都要帶我去洗手間…被告又咁大隻,我又飲咗酒,已經身體其實好唔舒服…如果我有能力,已經搵咗我男朋友接我喇…由(夜晚) 6 點坐到 12 點都走唔到…你係咁(問)…」事主表示身體不適,法官押後一會,讓事主休息。
隨後辯方問事主有否口頭表達?事主稱有但沒數次數,並抽泣稱被告是警司,「佢嘅權力你知唔知係幾咁大」,指被告駐守沙頭角,「佢可以話係『山寨王』…我只係好微細好微細嘅一粒塵」,反問辯方「你知唔知我係幾咁擔心,幾咁恐懼?」
X續指,已連續三日在腦海不斷回憶事件,「我真係好辛苦,我又可以同邊個傾?我只係可以同我自己呀!」辯方又質疑X強逼口交時可以「咬實棚牙」,加上X曾撥開被告伸入其衣服內的手,卻無力撥開其陽具?事主稱遭被告另一手用力按着頭部,「重複又重複做一啲膽大包天嘅行為」,擔憂若反抗會被「打死」。
案件編號: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