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據線報,於2021年11月3日在近大嶼山大蠔灣的一個淺灘,檢獲5艘懷疑被用作走私用途的快艇。當局經深入調查並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於今晨(7日)罪拘捕3名男子,他們年齡介乎28至59歲,共被控五項「為走私用途而建造船隻」罪,將於本月中旬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今次是警方首次引用出入口條例罪行進行檢控,警方指,3男分別為登記船主和掌管人,部份人有黑社會背景,料為一個走私集團的主腦和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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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盧志勤稱,涉事快艇長9至12米、闊2.4至2.6米,深度超過一米,各艇沒有乘客位,均已安裝2部300至400匹馬力的舷外引擎,行駛速度可至40海浬,相等於陸上行車約70至80公里。其中4艘快艇向海事處註冊為遊樂船,其餘1隻則沒有註冊記錄,當局形容快艇船身新淨,料未曾進行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