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騷擾是相當難以處理的問題,有機構早前調查發現,逾三成女性僱員曾受到職場性騷擾,惟六成受訪者沒有處理,且只有四成多企業表示有就處理性騷擾問題訂立指引。有關注婦女權益的團體呼籲社會加強關注職場性騷擾,促請企業制訂處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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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調查上月11至21日期間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104名僱主或部門主管,以及311名女性僱員,結果96.2%受訪企業或管理人員知悉公司受到《性別歧視條例》規管,但只有45.2%企業表示有訂立「性騷擾指引聲明」,約九成人更稱過去3年未有接受過與職場性騷擾相關培訓課程;收到投訴的企業當中,只有一半有展開調查。
另外,有超過三成受訪者於過去3年曾遇到不同程度的「職場性騷擾」,最多的是言語、文字或電子訊息騷擾,其次是涉及性的非言語暗示和身體接觸;但遇到「職場性騷擾」時,有六成受訪者承認沒有處理,會處理的多半也不願張揚而傾向於內部處理。不處理的原因較多是認為工作常見情況見慣不怪、不想令情況變壞或關係惡化等,也有事主認為作出處理並沒有幫助,又或是不清楚投訴方法、害怕失去工作等,只有少數人會選擇報警、採取法律行動或向平機會投訴。
平等機會委員會行政總監朱崇文指出,今次調查結果與平機會過往的調查結果相若,以往有5,000人受訪的調查當中,平均每8人就有一人面對過性騷擾問題,而且很多受害人會選擇啞忍,期望職場性騷擾守則應納入企業「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的方針內,並讓員工知悉公司投訴渠道,經理或前線人員也能做到保密。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認為,近年各行各業都面臨人手短缺的問題,社會關注如何吸引更多婦女加入職場,對此企業有責任保障在職婦女的安全與福祉,婦女也有權在受尊重、沒有性騷擾的環境內工作,敦促企業盡快建立清晰的投訴渠道和處理程序,推行嚴謹的員工守則,並提供適切的培訓,保障女性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