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歲內地女子,因接「假公安」來電,誤信自己捲入洗黑錢案,圖以80萬元配合調查「甩身」,最終發現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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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今日(9日)接獲報案,受害者指早前接獲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來電,對方聲稱其涉及一宗洗黑錢案件,要求其提供資金以配合調查。受害人按指示,將約80萬人民幣轉到四個內地銀行戶口,她及後懷疑受騙,遂報案求助
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二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