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身處海外、遭國安處懸紅百萬元通緝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數宗案件中被判須付訟費,律政司去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許智峯破產。破產呈請今日(6日)處理,律政司及許智峯均無代表到庭,聆案官余啟肇頒令許智峯破產,並須付訟費。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許智峯曾入稟法庭,要求警方公開催淚彈成分以提出司法覆核,法庭下令終止訴訟,並判許智峯須支付彌償訟費。許智峯又曾就西灣河警員開槍,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提出私人檢控,案件其後遭律政司介入撤控。許智峯申請司法覆核被拒,須支付彌償訟費。
許智峯又涉嫌在2019年與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干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3宗民主派議會藐視案。許智峯獲准保釋後逃亡海外,律政司遂起訴他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許智峯被判4罪成立,判囚3年半,並須支付懲罰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