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車拍查冊一案,運輸署今年1月起修改查車牌規定,傳媒查冊須書面向運輸署長申請,記協今日(4月5日)入禀高等法院,就運輸署車牌查冊新安排提出司法覆核,指截至3月底,至今沒有傳媒申請查冊成功,相關安排不合法及不合理,嚴重影響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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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申請人為記協,建議答辯人為運輸署長,記協在入禀狀指出,有證據顯示,新安排於2024年1月8日落實後,媒體基於公眾利益提出查冊書面申請,但傳媒查冊要先說明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並呈交書面陳述,署方審批不設時間表。
記協又指,傳媒提出查冊書面申請後,遭到不適當地拖延,流程相當緩慢,截至3月下旬,運輸署署長共接獲16宗基於公眾利益的查冊申請,其中半數屬新聞用途,當中4宗被署長要求提交進一步資料,另有4宗仍處理中,另有 5 宗撤回申請,即至今未有傳媒成功申請查冊,之一程序緩慢,屬不當拖延(unduly protracted)。
記協又指,終審法院已裁定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就車牌查冊案上訴得直,質疑新查冊安排有違終院裁決,而署方要求記者披露偵查新聞的詳細資料,顯示對新聞業角色有誤解,亦忽視新聞報道的時間性,對新聞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