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通知位於觀塘駱駝漆大廈的「光榮米線」,指他們因違反工廈用途須停業。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28日)就事件回覆本台查詢,指光榮米線並未領有食環署簽發的有效食物業牌照,去年起一共接獲14宗相關投訴,並向光榮米線提出6宗檢控;另外亦派員到大廈巡查逾360次,並就無牌經營食肆提出共38宗檢控。
食環署亦表示,現時大廈內共有60個處所持有效牌照,包括5間工廠食堂、53間食物製造廠、1間冰凍甜點製造廠及1間新鮮糧食店。當中的食物製造廠,是適用於在樓宇內製造食品,以供外售的店舖。不過,翻查網上資料,第三期大廈內有逾40間可提供堂食的甜品店及食肆,大部分仍顯示為營業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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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表示今日亦有再派員到大廈巡查,已再向無牌經營食肆發出9宗檢控,而光榮米線則未有營業;將繼續密切監察大廈內,包括光榮米線的情況,並採取適當行動。
根據《食物業規例》,任何人以營業目的而從事食物處理或以售賣機形式出售食物的行業或業務,均須領有食環署簽發的食肆牌照。而食物業牌照申請人必須遞交聲明書,聲明在申請牌照的處所經營食物業符合相關政府租契條款,否則將不會獲派牌。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