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人士協進會指兩名視障人士就快運無理趕落機作投訴,包括快運對於事件5次解釋不一樣,涉及安全理由、機組人員未達成共識以及超賣(overbooking)等等。平機會今日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但相信事件不涉及歧視,而是程序上出了問題,認為快運在評估程序上有優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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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視障人士在5月23日乘搭快運航空UO652前往東京,上機後機組人員以安全理由要求他們落機,快運解釋是基於確保所有乘客安全,需要對他們作進一步評估,而評估需時導致耽誤兩人行程,已致歉及作出補償。
平機會主席林美秀指,航空公司是程序上出了問題,並不涉及歧視,因為若果是歧視就不容許他們搭飛機,而航空公司在評估的時間上也出了問題,導致當事人不開心需要乘搭下一班機。她續指自己是暫時在新聞上得悉事件,強調相關人士關注自己權利,可以到平機會反映。
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昨日(7日)在記者會上提到,早於70年代就已經有視障人士獨自乘搭飛機,純粹因方便大家,所以才通知航空公司。
現時民航處和平機會亦有對本地航空公司如何協助行動不便人士制定指引,指引列明若果機組人員發現乘客無法獨立照顧自己,需要安全助理同行,而要對方落機是屬於合法拒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