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早前票控西貢區議員李天賜,涉嫌「未有在限期前提交物業稅報稅表」。據悉法庭早前曾向李天賜發出傳票,惟李天賜未有到庭。案件今日(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李天賜承認傳票控罪,被罰款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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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天賜被指未有在限期前繳交「2021至2022年度物業稅報稅表」,被票控一項「未有提交物業稅報稅表罪」。
控方指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 10000元。李天賜代表大律師魏俊指出,李天賜有呈交求情信,希望法庭了解他「真誠後悔」,將肩負責任,又承諾不會再犯。暫委裁判官洪玉暉指,李天賜初犯有悔意,最終判處罰款 1000 元。
李天賜指會尊重法庭判決,又對涉案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