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網上流傳一條車Cam片段,顯示2月20日在西貢公路近菠蘿輋往九龍方向,一輛電單車疑用繩索拖行另一輛電單車,期間兩架車輛左搖右擺,更一度跨到對面線。警方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日)下午在牛頭角區拘捕一名42歲姓梁男司機,他涉嫌「危險駕駛」,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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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警方對違例司機不負責的駕駛行為予以嚴厲譴責,稱其除了妄顧乘客安全構成危險,更往往是引致嚴重交通意外的真正原因,當局必定嚴正執法,絕不姑息。
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個月,再被定罪,則可被停牌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