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期間,大批示威者於7月1日衝擊立法會,事後13人被控「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其中6人否認「暴動」罪。案件今日(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法庭裁定6名不認罪被告,所有控罪全部表證成立,案件將押至明日(11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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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涉47人案的劉頴匡、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畢慧芬等 7 人,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但否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只有畢一人承認該控罪;而否認暴動罪的6人則包括:藝人王宗堯、學生記者黃家豪、網台記者馬啟聰以及何俊諺、林錦均、吳志勇。其中王宗堯及吳志勇2人早前就另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認罪,何俊諺則被多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並已否認控罪。
就何俊諺身患思覺失調的情況,法庭早前稱會採納醫生建議,給何一定空間與時間,但若然其情緒繼續激動,則有可能取消其擔保。
案件編號:DCCC606-610/2020、DCCC1069/2020、DCCC259/2021(已合併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