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期間,大批示威者於7月1日衝擊立法會,事後14人被控「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包括港大前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在內的8人,早前承認暴動罪,今日(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孫曉嵐親自陳詞時形容,投身反修例是義不容辭之事。她又認為,在政權眼中,「真正的罪名是對民主自由人權的追求」。
七一衝擊立法會案,孫曉嵐、鄒家成、劉頴匡等8人在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孫曉嵐今日親自陳詞,並表明自己作為熱愛香港人士,認為投身、倡議反修例運動是義不容辭,強調自己不會放棄追求公義。她又指,暴動罪的定義寬鬆,即使是根本沒有使用暴力、沒有破壞社會,亦已觸觸犯暴動罪,認為「政權眼中真正罪名,是對民主、自由、人權的追求」。
孫曉嵐望能早日得自由,亦透露希望日後續從事兒童權益工作。她又重申,自己會繼續「活在真相當中」,過上光明磊落的生活。
不過,孫曉嵐陳詞期間,多次被暫委法官李志豪打斷。李志豪指,法庭並非「表達個人意見的舞台」,指她的言行是在表達政見及個人看法,並一度警告,如孫曉嵐再發表政見,或終止其發言。
七一衝擊立法會案,王宗堯等4人早前在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另一名網媒記者及城大學生記者,暴動罪名不成立,惟「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暴動罪成的被告將押至3月16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