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胡伯伯」之稱、69歲的已退休男子,在2021年及2022年期間,涉多次在旺角、大圍及中環街頭,以二胡演奏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被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等7項控罪。案件原定在本月9日結案陳詞,但因控方指須補充,押至今日(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
被告在庭上提出反訴書,指自己在4年間不斷受案件折磨,在身體及精神上均已到了不能承受的狀態,認為多次的聆訊把他「置於死地而不罷休」,令自己無法正常作息,故希望向控方索償共100萬元。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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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解新在法庭呈上親筆撰寫反訴書,內容指是次案件屬「簡易程序案件」,但控方實際上卻「用了對恐怖份子拉登的精力」欲把他置諸於死地;他在反訴書亦提及,控方早前呈上了第3本控訴書,一共重9公斤,直言自己4年間天天都在恐怖中度過,遂向控方索償。
被告早前在庭上否認控罪,及指自己沒有符合組織、參與及提供設備的三大籌款原素;質疑申請街頭表演秉須的牌照程序繁複,根本不合理及不合時,他亦曾否認在街頭上演奏會令社會運動「死灰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