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與內地通關後,街頭行乞情況屢見不鮮。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警務處回覆議員有關過去5年非法行乞的檢控數字,顯示2018年有83人被捕,當中69人為持雙程證內地人,翌年回落至30人,包括20名雙程證人士。在疫情爆發後,行乞被捕人數更跌至個位數,2020年只有6人被檢控,其中2人持雙程證,2021年更只有1人,去年更無人被捕,但今年截至3月1日,就已有10人被檢控,當中8人持有雙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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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問到,當中有否涉及集團式組織來港行乞,又會否將被捕人士列黑名單,以防日後再來港行乞等,入境處回應說,針對非香港居民行乞,入境處會將警務處通報的行乞者資料加入監察名單內,當有關人士日後再入境本港時,入境處人員會截停對方並訊問。若該人士未能符合一般入境規定,或者入境處人員認為訪港目的有可疑,有關人士將被拒入境本港。
入境處又指,在港行乞而被定罪的內地人,有關名單會送交內地有關部門,讓內地發證機關日後審批赴港時一併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