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數字,去年錄得1,394宗虐兒個案,較前年增12.3%,性侵犯和身體傷害案分別為696和698宗,涉與網上活動有關的性侵犯案有45宗,較前年多6宗,90%受害人年齡介乎12歲至16歲,最年輕僅9歲。警方指,一名15歲少年以一次性限時閱讀的「閱後即焚」功能,傳裸照給男網友,對方竟截圖儲存,並要脅性交,少年將事件告知家人後報警,拘捕男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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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不少交友程式的「閱後即焚」功能,令人以為傳有性意味對話和裸露照片是不會「留底」,但有不法之徒會截圖,甚至上載至網絡,其實任何人包括兒童,都不應在鏡頭面前裸露。 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陳幸明表示,「有性意味的對話和私密影像,一旦發送給網友,就等同一個人在家中沒穿衣服,但門窗打開般赤裸,這些露骨對話及裸露影像有機會在網上永久流傳,一發不可收拾。」她又指不法之徒在網上結識兒童後,會先投其所好,噓寒問暖,令他們放下戒心,再嘗試打開性話題,測試他們底線,再誘使自拍裸照,更甚相約見面,再進一步作性侵犯等非法行為。
警方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指受害兒童大多分為「冒險型」及「脆弱型」,前者希望在網上尋求刺激,後者則渴望被愛或關注,不法之徒會利用兒童這些弱點,對他們作性剝削。他建議家長留意未成年子女的網上交友及活動情況並安裝防護軟件,若孩子受剝削或侵害,應與他們站在同一陣線面對問題,傳達支持和正面訊息,不應只是責罵。
為了解兒童的上網習慣及網上性風險,警方展開問卷調查,以不記名、自願形式,目標訪問300名中一至中四學生,目前收集逾100份,約10%指曾與成年網友討論性話題,約5%則曾被網友性侵,警方期望今年第3季前完成分析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