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阮民安被指在社交媒體煽動仇警,並訛稱為一名「暴動少女」賣曲奇籌款,涉資約71萬,他早前承認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兩罪,今日(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6個月。法官練錦鴻斥被告及其妻捏造人物,道德綁架他人同情,形容「為趁火打劫不惜煽風點火」,比一般為勢所迫而鋌而走險的普通罪犯更卑劣。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案情指,現年43歲被告阮民安,於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期間,多次在社交平台針對警方、司法機構人員和特首,發佈煽動訊息,包括在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的死訊前指「Madam仲海底撈緊,枝香檳仲要hold住先」,有退休警員在交通意外中身亡是報應,以及散播對特首的無理憎恨及宣揚港獨訊息等。
至於洗黑錢罪,阮民安被指與妻子張倚雯虛構政治人物,曾在網上發起及推廣為不同目的而設的募捐計劃,包括售賣被控暴動罪的「A小妹妹」製造的曲奇,所得收益用來資助A;又指阮民安與妻子張倚雯,曾在WhatsApp群組,討論虛構涉暴動案少女及背景資料,偽造少女的親筆感謝信。阮民安前妻弟弟黃天昊的銀行戶口,自2021年3月,近1年間收到1,657筆相關存款,共超過71萬,期間戶口有165萬存入阮民安賬戶,超過100萬被轉至馬會作賭博用途。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涉案帖文沒任何政治見解,當中附帶宣傳黃店、及煽情文字要求捐款,目的是燃氣社會逐漸平息的不滿和不安知情。被告身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吸引多人回應及分享帖文,對社會「為害非淺」。
法官又斥,被告捏造人物,道德綁架他人的同情,雖被告自詡身處道德高地,但其行為實際是精心設計的自我宣傳及斂財手段,形容「為趁火打劫不惜煽風點火」,比一般為勢所迫而鋌而走險的普通罪犯更卑劣,而被告為一己私利,濫用市民的同情心「自肥」,罪責比普通的詐騙更重。
法官指,量刑起點均定於21個月,其中3個月刑期同期執行,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3分1刑期,遂判被告入獄26個月。
#阮民安 #煽動罪 #洗黑錢罪 #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