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今日(22日)表示,認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所說,遊行並非唯一表達意見的方法。早前將軍澳居民遊行參加者須掛牌,被形容具侮辱性,他表示,自己每天回警察總部亦會掛名牌,不認為這是不尊重;又指掛牌是為識別遊行參加者,保障他們和大眾安全。【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他舉例指,馬拉松比賽亦會要求參加者帶上號碼牌,重申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有很多遊行被「騎劫」,引致「火海處處」,這些情況一定不能再發生。他表示,警隊會將別有用心,企圖進行任何騎劫活動的人繩之於法。#遊行#表達意見#掛牌#侮辱#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