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就車牌查冊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押後至5月3日聆訊。蔡玉玲在聆訊後表示,終審法院批准上訴許可申請,意味法庭同意案件在法律上值得爭議及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無論結果係點,我自己諗法都不變,公道自在人心」、「無論贏抑或輸,公眾心入面都已有判斷」。她認為案件影響新聞界,故希望透過法律渠道釐清爭議,以助業界將來在車牌查冊調查報道有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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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於2020年就7.21元朗襲擊事件專題報道,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成,原審被罰款6,000元。蔡玉玲早前上訴至高院遭駁回,其後向高等法院就兩條法律問題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書,獲批其中一條。
蔡玉玲一方今向終審法院申請2條法律問題和1條事實問題,亦獲批上訴許可。有關法律問題是「如運輸署署長可以申請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無關為由,拒絕批出提供有關證明書,『交通及運輸事宜』該如何定義?蔡玉玲就道路上使用車輛而進行的新聞調查是否屬於交通及運輸事宜』?」以及一條事實問題「申請人是否必然知道其行為屬3個選項之內?」。
終院3名常任法官聽取陳詞後,考慮到案件或引致嚴重不公平及牽涉重要法律觀點,批出上訴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