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子蔡天鳳碎屍案,其前夫一家四口分別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午(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據稱與本案有關的人士已全被拘捕,而死者的奶奶、家翁和母親,將會出任控方證人。
此案備受社會關注,今日法庭的公眾席及記者席爆滿,需開放延伸部份,更有不少內地傳媒到場。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控方建議案件押後至約7月31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檢索在村屋內發現的鋸、電鋸、大量刀及槌共30件工具,是否帶有死者的DNA,其間四名被告須繼續還押。另外,涉嫌協助案中被告潛逃的遊艇公司職員林舜(41歲)及女子潘巧賢(29歲),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及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案件控方證人。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控方建議案件押後至約7月31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檢索在村屋內發現的鋸、電鋸、大量刀及槌共30件工具,是否帶有死者的DNA,其間四名被告須繼續還押。另外,涉嫌協助案中被告潛逃的遊艇公司職員林舜(41歲)及女子潘巧賢(29歲),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及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案件控方證人。
案件的第一、二、四名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歲)、鄺球(65歲)及鄺港智(28歲),他們各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3人涉嫌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至於第三被告、死者的前家姑63歲女子李瑞香,則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方稱,一架涉案私家車、兇案村屋內發現的煲,及在屋內發現的人體下肢,均帶有屬於女死者的DNA。村屋現場亦發現一件外套,有第三被告李瑞香的DNA。李瑞香在庭上曾提出保釋申請,惟遭法庭拒絕。
案件編號:KCCC577/2023、KCCC64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