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媛蔡天鳳去年2月遭謀殺並碎屍,其前夫鄺港智涉及另一宗2015年的盜竊案棄保潛逃,被指控6項盜竊罪和1項「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鄺港智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7項控罪。法官指被告非一時貪念而犯案,事後棄保潛逃7年半,是一個頗長的時間,沒有自首,但考慮被告認罪和已向受害人賠償涉款金額,判他監禁4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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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無業被告鄺港智,被控於2013年5月12日至2015年1月14日,在多個地方包括油麻地花園街濠江麻雀娛樂外、上海街永盛大廈外、佐敦白加士街66號地下和紅磡都會海逸酒店,偷取35條頸鏈、31條手鏈、13條金條、102粒金粒、6條吊墜和10両金條等,這些首飾分別屬於6名人士,總值港元629萬。
案情指,鄺港智在2013年5月至1月期間,利用網上討論區或社交媒體認識6名事主,訛稱透過他轉售黃金可獲取10%利潤,6名事主悉數答應。然後被告會帶事主到不同地方買金飾,再以轉售為由,取走金飾,惟取走金飾後失去蹤影。
2015年2月警方一度拘捕被告,但被告棄保潛逃,7年半後,警方在新界一個碼頭截信被告,並搜出68萬元現金、5隻名貴手錶、一條「勞斯萊斯」車匙、兩條「凌志」車匙、其兄長的護照及內地駕照等。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並非因一時貪念犯案,而是處心積累,部份受害人更向銀行借貸,蒙受經濟損失,同時潛逃7年半,但同意認罪和作出賠償是減刑因素,終判處入獄42個月。
案件編號:DCCC31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