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其前夫一家四口早前分別被控謀殺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日下午(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在庭上,控方分別加控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並申請將3人案件交高等法院審理。案件將於明年1月29日,在東區法院展開交付程序。
至於死者前家姑李瑞香,早前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亦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並將與謀殺一案分開審理。
今年2月,28歲名媛蔡天鳳失蹤,其後在大埔龍尾村一村屋內被發現已遭人肢解,引起全城轟動。警方隨後拘捕落案起訴6人,包括本案4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鄺港傑、65歲鄺球、63歲李瑞香及28歲鄺港智。其中鄺港智、鄺港傑及鄺球被控一項謀殺罪,李瑞香則涉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情指,首3名被告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
今日庭上,代表李瑞香的辯方再為其申請保釋,其間鄺港智突然發言,即遭懲教人員制止。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最終決定,繼續拒絕李瑞香申請。
而另外兩被告為41歲遊艇公司職員林舜,以及29歲、報稱無業的潘巧賢,涉安排鄺港智搭船潛逃澳門,各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已獲准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KCCC577/2023、KCCC640/2023、KCCC6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