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名媛蔡天鳳碎屍案,其前夫一家四口分別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早(27日)於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各疑犯自早前落網後一直被警方扣查,於早上由警車押送至法院應訊,大批傳媒在場守候。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再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拒絕死者家姑的保釋申請,4人須還押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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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第一、二、四名被告依次為31歲男子鄺港傑、65歲男子鄺球及28歲男子鄺港智,他們各被控一項謀殺罪。控罪指,3人涉嫌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
法庭亦指出,曾涉7項盜竊罪的第四被告在2015年8月未依時去警署報到,被法庭批出拘捕令,此案將於明天在區域法院提訊。
至於第三被告、死者的前家姑63歲女子李瑞香,則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她於聆訊期間全程低頭。辯方提出以1萬元現金擔保及交出旅遊證件保釋,被裁判官拒絕。
另外,警方昨日(26日)於尖沙嘴以涉嫌「協助罪犯」拘捕一名47歲女子、即死者前家翁的情婦,預料她稍後將被正式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