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售賣屬違法,但仍有商戶鋌而走險。食環署早前接獲市民投訴後展開調查,周三及周四(19至20日)分別在葵涌葵盛圍及將軍澳唐明街兩間持牌的新鮮糧食店,共搜出180公斤懷疑冷藏牛肉,並即時銷毀,另封存了123公斤預先包裝冷藏牛肉作調查,並抽取牛肉樣本進行防腐劑檢測。食環署表明正展開釘牌程序,取消涉事兩店舖新鮮糧食店牌照的程序,亦會加強相關執法力度,包括加強重新發牌的審查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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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西貢區高級衞生督察古燕珍表示,早前接獲市民投訴後,突擊搜查位於葵盛圍和唐明街的店舖,起獲180公斤懷疑冷藏牛肉,署方已即時銷毀,並封存123公斤預先包裝的冷藏牛肉作進一步調查,暫時未有化驗結果。她強調相關店舖持牌人因為涉嫌將冷藏肉作新鮮肉陳列出售,違反了持牌條件,署方已展開程序取消其新鮮糧食店牌照,不能再在同一個位置經營。
她強調用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對其他守法的商戶不公,除違反持牌條件,亦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而當局為打擊違反規定行為,包括加強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和執法效率,亦會在店舖違規後加強重新發牌的審查關卡。
古燕珍補充,署方不同分區都會有日常的執法行動,如對個別商戶有所懷疑會作主動跟進;如有關商戶被除牌,牌照組會根據其紀錄,檢視新申請人與紀錄內容是否有關,例如是否合伙人或其東主等,會要求有關人士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