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歲男子與前同事因工作結怨被炒後,去年10月將對方「起底」並在社交平台公開資料,涉違反《私隱條例》下「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行,今遭私隱專員公署落案起訴。男子獲保釋,案件將於明年1月5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私隱專員公署調查顯示,被告與事主曾在一家公司共事,其後因工作結怨,被告最終被公司解僱。其後於2021年10月中,有人將事主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曾居住屋苑的名稱、僱主名稱及事主過往事跡等,發佈到社交媒體平台上。私隱專員公署去年9月2日拘捕被告,至今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