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胡鴻鈞今年1月底,經高鐵從內地返港期間,被海關在其行李中搜出過百支加熱煙。他被票控一項「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今日(25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胡鴻鈞並未有到庭,透過代表律師蔡兆昇承認傳票,最終被判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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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鴻鈞早前被傳媒揭發,於本年1月在廣州完成工作回港,被海關搜出加熱煙蛋。他當時曾解釋指,涉事產品是幫朋友購買,自己並不知道不能帶入境。其所屬公司邵氏當時亦有發聲明,澄清胡鴻鈞未有被捕,其攜有的數盒加熱煙蛋亦已被海關截獲,及即場被沒收。公司又指,胡鴻鈞作為藝人,對自己對法例知識不足觸法感羞愧,今後將謹言慎行,履行公眾人物應有的責任。
案件編號:KCS1039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