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潛逃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他母親位於東涌逸東(一)邨公屋單位被房署收回。 房署回應查詢時證實,已經在今個月收回單位,原因是相關單位出現欠租情況,違反租約,署方於今年3月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有關單位的租約,並於6月完成相關程序後收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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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日前在Facebook專頁「東涌友!」中貼出逸東邨一個被收回單位相片,稱「行過見到羅冠聰間公屋比(俾)房署收返」。房署在相關單位外走廊貼出告示,指出該單位共有大中小三個房,署方在6月3日收回,當時屋內有大量物品,全被房署清走,總共列為55項,包括一個夾萬及一張爛梳化。
告示又指在發出日期後14日內如仍未有人申領,全部歸房委會所有,當局有權自行處理,包括將它們拍賣、捐贈給慈善或福利機構、或丟棄。房屋署回應傳媒查詢回覆指,收回空置的公屋單位後,署方會在完成翻新工程後編配予其他有需要的家庭。羅冠聰未有在社交平台回應母親公屋被房署收回事件。
羅冠聰在2020年6月離港流亡到英國,其後公開表明自己離港後已沒有聯絡親人,並與他們斷絕關係,不再往來。去年7月,警方國安處宣布懸紅100萬元,通緝包括羅在內的8名海外港人,又帶走羅的父母及兄長錄取口供問話和搜屋,指他們涉嫌協助在逃人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另外保安局上周刊憲宣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指明對包括羅冠聰在內的6名潛逃英國人士,實施一系列針對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及撤銷特區護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