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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十九歲的我︱主角自白校內首映後需求助心理醫生 斥校方導演擅自公映 李慧詩同稱片段未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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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十九歲的我︱主角自白校內首映後需求助心理醫生 斥校方導演擅自公映 李慧詩同稱片段未獲同意
由張婉婷執導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追蹤英華女學校6名學生的成長歷程,自去年公映以來獲得好評,但攝製團隊的拍攝手法惹起倫理爭議。片中其中兩名女生分別在《明周文化》撰文和受訪,透露自己不同意影片公映,批評電影處理學生私隱及道德倫理等問題過於粗疏。另外,「牛下女車神」李慧詩亦在fb表示,《給》中的片段為2016年1月的訪問,她雖然不太記得當時情況,但認為片段若用作紀錄片和電影用途,「怎可能忘記呢?」,表明自己不會亦不鼓勵觀看此套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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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聆在《明周》撰寫長文,表明由始至終亦不同意影片公映,她與其餘片中學生在校內首映(2021年12月)半年至數月前,才首次接到通知指校方和導演打算公映,但她等人當年的理解一直是供校內放映或籌款用途。

曾要求放映前觀看被拒

她坦言電影於校內放映後,擔心自己能否承受各種閒言閒語,曾多次間接透過校方及直接跟導演反映,希望得知剪輯內容、故事大綱等,但校方和攝製團隊沒有讓她事前觀看,並在沒有知會主角的情況下,將最終剪輯版(final cut)送往電檢。阿聆指,自己於校內首映才首次觀看片段,及後需要向校方提供的心理醫生求助,當時心理醫生診斷後指出以其狀態電影不適合公映。
電影及後參加多項電影節,並陸續公映。阿聆表示,校方希望她能考慮同意讓校外的人觀看,她認為不妥拒絕,並要求導演剪走其片段,惟導演以已通過電檢為由拒絕。她指,校方當時草擬了一份同意書,授權校方私人放映和參與電影節,她至今沒有簽署,但校方、導演和監製以其父母於2012年簽署的「通告」推翻,她強調一直沒有同意公開放映。

學生重要還是作品重要?校方、導演不曾回答

她表示,自己到現在才公開事件,是因為其忍耐已到了臨界點,批評校方及導演的行為不斷地挑戰底線,並指優先場放映後,清一色正評讓她感到無比恐懼。她直言對校方已完全失去信任,又說她不斷問校方和導演是學生重要還是作品重要,但他們從沒正面回答。她尊重認為此電影具其價值的看法,但電影處理學生私隱及道德倫理等問題實在過於粗疏,形容「與其在電影中所呈現的影像可說是相映成趣」。
另一主角阿佘接受《明周》訪問亦坦言,她一直反對電影公映,但她不知道當初簽的文件沒有法律效力,若要打官司,她亦不懂處理,覺得既然不能討論和不想浪費時間,「那算吧,由它去」,「(如果)你問我嬲不嬲導演,一定會有生氣的部份」。
她表示,她不想追究電影的合約和有否同意授權的問題,但她不滿當初沒有觀看最終剪輯版,直至校內首映才知道電影如何。她提到片中她提早離開英華新校舍開幕儀式後,在學校附近吸煙的一幕,指當時拍攝人員沒有經過她同意,有點不受尊重。

校方:需平衡很多人

英華女校現任校長關翰章回應時表示,校方有點愕然和奇怪,指拍攝的十年間完全沒有同學、家長有投訴,但亦承認有同學最後因覺得不願意,最後電影也沒有將她的片段放進去。他表示有一、兩名同學對拍攝手法和導演不滿,但他們需要平衡很多人。提出意念的前校長李石玉如指,很難過已錯過時機,認為如果早點提出可能不會發生此事。

李慧詩:沒有犯法就不用當事人同意?

另外,《給》片中亦包括「牛下女車神」李慧詩的受訪片段。李慧詩下午在facebook亦透露,片段是2016年1月在日本亞洲場地單車錦標賽的一次訪問,她不太記得當時的情況,只記得日本組委會曾問她會否接受香港傳媒訪問和張女士(應指張婉婷)發問的內容很古怪,但她認為片段若用作紀錄片和電影用途,「怎可能忘記呢?」
她表示,片段由張女士所擁有,她將之放上螢幕,沒有犯法,但質疑「沒有犯法,是否就不用當事人同意?」她表明自己不會看此部電影,亦不鼓勵他人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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