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在9月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用地,將當中的9.5公頃用地擬建房屋。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24日)就該土地用途討論,最終決定接納規劃署建議,將擬建屋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待各部門重新檢視後修訂方案,再向城規會提出建議。城規會亦提及近日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境影響評估提司法覆核一事,重申案件不會影響城規會推進法定規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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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9.5公頃擬建屋用地,屬粉嶺高爾夫球場「舊場」,涉及場內的三個洞。至於其餘的22公頃土地用途則按原建議,劃為「保育暨康樂」地帶。城規會會後亦發公告指,明白建議存在的爭議性,認為現時修訂決定更穩妥,可以先讓土拓署檢視建屋設計布局、發展密度,並獲環境保護署批准,再由規劃署向城規會提出建議,表明住宅用途標示及發展參數等。
城規會指大多數委員同意用地作公營房屋發展的意向,主要考量了周圍的交通和社區配套、整體可行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