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於2021年爆出虐兒案,共34名涉案員工涉案先後被起訴。當中一名前高級幼兒工作員早前已被裁罪成,判囚4個半月,今日(16日)另一名24歲女被告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虐兒罪成,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時斥被告毫無悔意,又意圖推卸責任予受虐幼童X,更誣衊X鬧情緒,案情嚴重,判處入獄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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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21歲的被告陳靄盈,被控於2021年12月2日在旺角香港保護兒童會內,虐待2歲男童X,干犯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她涉嫌多次將X扔落地上,令其頭部多次著地,及撞擊牆身;她又曾四度拉扯X手腳。
被告早前自辯時指,X案發時一直哭鬧,為了讓X留在軟墊範圍內活動,故有粗魯地放下X並有「就住力度」。
葉啓亮裁決時指,依閉路電視所見,被告在X哭泣數秒後已拉扯他的手,而且力度大至令X上半身懸空,身體反轉;而被告所謂的「放下」,應該是小心輕放,但她根本是反覆地將X扔在地上,更曾令X落在沒有軟墊的範圍,斥被告掩耳盜鈴,杜撰藉口意圖脫罪。
葉啓亮又表示,被告受委派照顧幼童,犯案明顯濫用社會及公眾的信任,雖曾接受教育並在幼兒工作上有經驗,卻缺乏耐性,令X承受不必要的痛苦。他續斥被告意圖推卸責任,誣衊X鬧情緒,毫無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