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2021年爆出集體虐兒案,至今達34名員工涉案被起訴,事件中一名30歲幼兒工作員涉月內襲擊6名不足3歲的幼童,早前承認6項虐兒罪,今(1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1年零兩星期。署理主任裁判官判刑時指,拒絕接納被告辯稱因緊張及人手不足而犯案,被告在7日內以諸如掌摑、強迫餵食等手法對待兒童,將「人當作牲畜」的行徑令法庭感到驚訝及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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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愛萍(30歲)被控於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期間,在旺角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在童樂居故意襲擊及虐待6名年齡少於3歲的幼童,行為包括強行餵食、腳夾幼童掌摑、膠蓋拍打及推幼童撞向石屎牆等。
裁判官判刑時指,雖然本案沒有證據指向兒童身體或心理上受傷害,但幼童定必感到痛楚,並指被告7日內襲擊6名兒童,是「遠遠超越不能控制壓力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