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9日)立法會三讀通過《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容許警員以電子形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明年起將逐步推行電子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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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表示,第四季將會收集各類牌照許可證、登記車主和駕駛執照持有人電子聯絡方式。將於明年起逐步推行電子告票。他續表示,推出初期警方仍會發出實體告票,讓市民適應後再減少發實體告票和罰款通知書,全面電子化告票。預計相關措施可節省約2.47億港元。
多名議員也認為早前推行易通行時已收集駕駛人士不少資料,質疑是否每次推行電子化服務時也要市民重新遞交資料。林世雄指,會跟資料辦研究授權數據交換,經由智方便獲得市民已提交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