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案昨日(26日)判刑,前總編輯鍾沛權被判監21個月、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判監11個月。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形容新聞工作者的實質風險擺在眼前,重申《立場》案對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稱社會能暢所欲言是維持香港繁榮穩定所必須。特區政府則表示判刑彰顯公義,批評外媒或別有用心人士惡意抹黑香港特區,強調市民可依法享有新聞和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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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聲明形容《立場》案暴露出今天香港新聞工作面臨實質風險,指出案中兩人因新聞工作而被定罪及判刑,對香港新聞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記協表示,反對以煽動罪、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3條)等法律,檢控按《基本法》行使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士和機構。
記協表示目前香港可合法報道和刊登的議題及評論比以往大減,《立場》案判決亦未為新聞業劃下清晰界線,加上煽動罪最高刑期提升至7年,將令新聞工作者憂心動輒得咎,難以無後顧地履行職責。
記協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屬無可厚非,但容許新聞工作者敢言直諫、社會能暢所欲言,是維持香港繁榮穩定所必須,亦是維持國際形象的重要一環,「即使今天官員們言之鑿鑿堅稱新聞自由如何完備,公道自在人心」(the public knows the truth)。
政府強調市民依法享自由
特區政府亦發表聲明回應案件,引述法庭早前頒佈的判詞,重申《立場新聞》主張「排除中國的本土主義」,在反修例事件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並指出基於罪行的嚴重性,監禁是唯一恰當的判刑選擇。
港府表示《立場》案作出裁決後,部分人表達憂慮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亦有外媒或「其他別有用心人士」,以及反華組織、反華政客作出不符事實的言論,惡意抹黑香港特區,已多次反駁以正視聽。
港府強調香港市民和新聞工作者可一如既往,自由作出基於事實的評論或批評,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無須擔心誤墮法網,特區政府會繼續堅決、果斷、嚴正執法,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