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母公司及總編輯上月被判煽動罪成,美國、英國、澳洲、日本等國組成的「媒體自由聯盟」近一半成員前日(9日)聯署,表示深切關注裁決,憂慮香港新聞自由進一步受壓。特區政府昨日(10日)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斥英美等國顛倒是非和無理抹黑,強調「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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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自由聯盟」由51個國家組成,今次簽署聲明的國家有23個,包括澳洲、比利時、加拿大、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日本、立陶宛、盧森堡、新西蘭、挪威、斯洛文尼亞、瑞典、瑞士、荷蘭、英國和美國。
聲明表示非常關注《立場》案裁決,形容屬進一步壓制香港新聞自由。聲明稱《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由被控至罪成的兩年多間,香港政府對本地和外國記者的敵意上升,傳媒自我審查亦加劇,並提到今年3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23條)實施後,可能危害香港市民自由交流意見和資訊的機會。聲明強調新聞自由屬香港成功基石,也是自由社會的必要條件,形容不應以國家安全的「面具」(guise)控告新聞工作者,促請內地和特區政府尊重香港的新聞和言論自由。
強調只要不違法自由不受限
特區政府昨日(10日)反駁稱「媒體自由聯盟」抹黑香港新聞自由,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特區政府強調香港市民的新聞和言論自由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但與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新聞從業員有義務守法,而只要不違法,傳媒自由並沒有限制。
特區政府引述法院就《立場》案的判詞,批評《立場》在反修例事件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涉案文章對港區國安法等的指控亦非建基於事實。特區政府提到美國和西方國家亦有針對虛假訊息、煽動仇恨等言論的執法行動,質疑它們對《立場》案的詆毀屬雙重標準。
特區政府續稱香港屬法治社會,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原則,會嚴格依照證據和法律執法,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