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前日(29日)宣判網媒《立場新聞》案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名成立,特區政府昨日(30日)強烈譴責「美英和歐盟官員、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和部分外國媒體」作出不符事實和純為政治目的之言論,抹黑香港新聞自由,行為屬偽善、雙標(hypocrisy and double standards),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強烈要求美國和部分西方國家立即停止惡意攻擊。中國外交部亦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個別國家惡意抹黑香港、干涉中國內政。
【新聞有價 記者有格 立即訂閱:https://bit.ly/3wGQh7c】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和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副國務大臣衛倩婷(Catherine West)等在立場案裁決後分別發聲明,要求港府保護新聞自由。特區政府昨午5時44分發表中文版聲明,英文版本則在晚上8時45分發表。聲明依次批評美國、英國和歐盟官員、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和部分外國傳媒的評論抹黑香港特區新聞自由,屬偽善、雙標。
聲明引述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市民享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港區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3條)亦規定尊重人權。聲明重申人權和自由並非絕對,新聞從業員亦需守法,強調只要不違法,傳媒可自由評論和批評政府施政。
特區政府引述案件判詞,形容《立場新聞》主張是排除中國的本土主義,並在反修例事件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工具,並在沒客觀基礎下攻擊港區國安法和煽動罪行,「以假消息散播仇恨及反政府情緒」。聲明強調市民一如既往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呼籲公眾不要誤信外部勢力的危言聳聽(scaremongering claims from external forces)。
中方斥外國干涉中國內政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日在電台節目上回應立場案,不點名稱1998年亦有一份「全港銷量第一」的報章(編按:應為《東方日報》)專欄辱罵法官,最後被控藐視法庭罪成,認為案件性質與立場案的「煽動刊物」罪行相同,不認為本案令新聞自由收窄。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講座教授陳弘毅則提到,假如傳媒刊登評論時加上「免責聲明」也不能保證免責,認為傳媒需列出相信文章不屬煽動的理由。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昨日(30日)批評個別國家和機構借案件惡意抹黑香港、干涉中國內政,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林劍表示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是不容詆毀的事實,中方堅定支持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敦促有關國家和機構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