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教育局向中小學發函,提醒校方應在《香港國安法》頒布三周年前後舉辦校本活動。今日(26日),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在電台節目中指,沒有要求學校在特定日子舉辦活動,但認為學校有責任提供國安教育,在國安法頒布三周年時善用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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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若蓮指,在國安法頒布周年沒有規定特定日子辦活動,但如學校舉辦大規模活動,相信可有更佳的協同效應。她又表示,國民教育年曆已經列出很多重要日子,適合安排國安教育活動,因此沒有「恆常不恆常」。她強調提供國安教育是學校應有的責任,在法例的三周年舉辦特別活動能讓學生感受氣氛。
教育局早前的通函提及,國安法踏入三周年是重要日子,要提高師生對國家安全的認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氛圍,亦提供教學資源,要求學校在6月30日前後參考國民教育年曆辦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