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聯合科學委員會今(13日)表示,建議免疫功能正常的人士,如果在感染前已打兩針,康復後無須打第三針;如未打兩針,則可按其年齡及感染前曾接種的劑數,在康復後接種最多兩劑。
科學委員會建議,如從未接種疫苗、或只打一針,大部分人士可在康復後3個月打針。
政府早前推出疫苗通行證,要求市民打針才可進入餐廳、商場等,大部分市民4月30日前要打兩針;6月30日前打三針。不過,康復者有豁免,疫苗通行證本身無要求康復者打三針,相信新建議對疫苗通行證無影響。
另外,在疫苗通行證下,12歲或以上康復者自康復或出院起計,有6個月的豁免打針期,可向處所負責人出示出院證明或陽性檢測紀錄,並填寫個人資料表格。
確診者亦可選擇可在指定診所申請「醫學豁免證明」,暫時豁免打針,康復者則可以透過已登記醫健通的私家醫生(見此)、醫管局診所醫生申請證明,為期90至180日。目前,醫學豁免書無「康復者」選項,市民可提醒醫生以手寫形式紀錄,申請時亦要提供確診證明。
不過,如果是經快測陽性平台登記確診,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僅指,稍後會有確診證明,未知會否影響未打針的康復者出入處所。
另外,科學委員會今日的新宣佈亦建議,免疫力弱人士於康復後要接種額外劑次的疫苗,而間距亦一般較免疫功能正常人士為短。
對於欲接種復必泰疫苗的5至17歲兒童及青少年,專家建議他們於康復後接種最多一劑,但可容許有個別需要者,例如到海外留學者,在知情同意下於康復後接種第二劑復必泰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