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周四(22日)在社交平台表示,有UG Hall I宿生周三(21日)收到學生住宿辦事處通告,指於周二(20日)發現該宿舍有疑似大麻氣味,稱會認真處理事件,敦促宿生保持警惕,若發現或懷疑任何異常氣味應立即舉報。科大編委表示至截稿前,仍未收到校方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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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